鄂商外函字[2009]24号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105届广交会
内外贸企业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在汉有关企业:
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商务部决定在第105届广交会第二、三期期间,举办内外贸企业对接洽谈会,组织国内采购商与出口商进行洽谈,以促进出口商品内销,稳定出口企业生产和就业,丰富国内市场商品种类,刺激消费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4月25日、5月4日
二、组织形式:于2009年4月25日和5月4日在展馆内设对接洽谈区,国内采购商和出口商在洽谈区内洽谈,展期其它时间,国内采购商可在展馆内看样订货。
三、组织工作:请各地了解本地参加第二、三期广交会的参展企业是否有内销需求,对于有内销需求并愿意参加对接洽谈会的企业,请各市、州商务局和在汉有关企业于4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报名表》填妥,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付丽萍
电 话:027-85806300
传 真:027-85799021
电子邮箱:wmc@hbdofcom.gov.cn
附:《参展企业报名表》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