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7

鄂商外函字[2008]160

关于转发《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

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交易分团、相关企业:

现将对外贸易中心《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关于105届广交会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要求,组织企业正确申报展区和特装,特装展位申报经交易团确认后不得无故更改。按中心意见,展前临时取消特装企业,将对企业做出通报批评或取消下届特装资格的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葛翔、陈冠兰

  话:027-8577408485778870

  真:027-85799021

 

附件:《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第105届申报注意事项-机电商会p1

       第105届申报注意事项-机电商会p2

      

 

                             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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