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4届广交会机械馆统一布展展区筹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9-23

 

 

关于104届广交会机械馆统一布展展区

筹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参展企业:

省交易团已于日前以《关于104届广交会机械馆统一布展展区布展费用的通知》通知有关企业与所属展区指定布、撤展单位联系并按所属展区统一布展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布展费用(该通知及附件已在省商务厅网站“广交会管理系统”公布)。请有关企业于930日前办理汇款手续,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机联合展览有限公司将凭企业“统一布展费”缴费凭证为依据在现场放行布展。

现将上述三个展区筹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型设备展区

1、展品运输

1. 汽车运输

凡用汽车运送展品的单位,请务必于1069日之间到达广州,并直接送到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的6号馆和7号馆

收货单位: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卸货地址:广州海珠区新港东路  会展中心

6号馆联系人:林健洪13922318826

王小敏13138647971

段卫13286886024

7号馆联系人:吴海滨13809241727

田永良13226607460

接货时间:9:0017:30(6-8日,9日至晚19:00)

2. 铁路运输

凡用铁路运送展品的单位,请务必于105日前到达广州;晚于105到达广州的展品(指火车运输),请自行提货运到交易会。

    站:广州站                 

收货单位:广州珠江国际机电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628号;    邮政编码:510290

联 系 人:欧建安

    话:0208420028884201628

   真:02084212119

注:铁路发运展品时,收货单位严禁写个人姓名!发运后将提货凭证用特快专递寄至上述地址。上述两种展品发运,均自行投保展品的运输险及展览期间的保险,如展品在展馆发生意外情况,请参展单位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3. 展品包装要求:

接广州消防局通知,取消地下仓库,所以本届交易会不能提供包装箱储存,企业如必需储存包装箱,请自行找仓储公司联系。

展品包装内外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摊位号及正面,也可贴上展品摆放图施工人员将按照图纸要求摆放展品。

4. 展品运输服务及收费标准:

西麦克展览公司向参展单位提供如下服务:展品的车站提货接货拆箱就位封底座等,交易结束后将展品装车

    收费标准:

A. 有包装箱的展品: 260/每立方米(5吨以下)

B. 无包装箱的展品: 250/每立方米(5吨以下)

C. 超限货物收费标准: 5吨以上加收20%;

D. 展品在车站提货费,市内运输费及车站可能发生的转库运输费由我司暂为垫付,待参展单位到广州后按实际发生额与我司结清。

E. 结算办法:各单位可根据展品底座尺码及包装箱高度,按上述标准计算展品就位费,将费用在交易会期间以现金支付施工单位。

F. 交费地点及时间:6号馆(北墙)108号房间,时间15-18日每天930-1700交费后将给予开具发票及出门凭证,展馆根据出门凭证方可放行。       

2、布展要求

1.按广交会要求,大型机械设备展区不得自行设计、施工,不得搞本企业的特殊装修,不得悬挂横幅、标牌、图板及灯箱,品牌单位除外,一律由大会统一设计、施工和摆放展品。

2.大型机械设备展区的筹展人员,请务必在10 8日前到达现场,尤其是大型需要组装的机械,请一定派人提前到达现场指挥安装。凡不到现场指挥机械摆放的单位,恕不能改动施工人员所摆放位置,敬请谅解。

3日程安排

为确保筹展工作顺利进行,请按此时间表安排工作。

106-9   展品到达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展品就位;

109-13   展架搭建和美工布展;

1010-13   企业将水电费交到大会一条龙服务部后,凭单据在67号馆北门找

电工接电、接水及试机;

1014         中午12:00以后闭馆;

1018         9:30-18:00在西麦克现场办公室(67号馆之间)

办理撤展车证;

1019(18:00) 美工撤展;

1020(凌晨1:00)- 20(19:00)撤展完毕 。

二、车辆及工程机械展区

1、样品送达和施工

请各参展单位将参展的展样品于109日—1013日期间运至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3日晚18点后北京国机联合展览公司将不再接受展品。为避免影响其他展区的布展施工及占用通道,请露天广场展区的参展车辆及工程机械运到后,务必与该公司筹展人员取得联系,并交出展品车辆钥匙一把(套),在筹展和展出期间由该公司专人保管。

按照大会的要求:“车辆及工程机械展区不得自行设计、施工;不得搞本企业的特殊装修;不得悬挂横幅、图版及灯箱。需要特装的企业需报大会审图组审批后方能进行特装”。请各参展单位配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撤展

展会结束后,按大会规定露天展场的展品必须在21日凌晨3点以前全部撤完。超过时限,大会将视留余展品为垃圾予以清除。请各参展单位提前联系好撤展车辆。

联系人:王惠芳

电话:01082606897

传真01082606898

广州电话02086681688612108日开始使用)

展品接收联系人:何庆棠(广州)

联系电话013710630733109日开始使用)

 

 

特此通知。

 

省商务厅联系人:葛翔、陈冠兰

电话:027-8577408485778870

 

 

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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