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4届广交会参展商证的名额分配原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8-9-17

关于104届广交会参展商证的名额分配原则的说明

 

各有关企业:

据有关企业反映,省交易团所发通知中礼品及赠品展区参展商名额设置有误,我们已经在广交会管理系统中予以更正,请登录查询以系统设置为准。

现将有关参展商证的名额分配方法通知如下:

1、按展位数分配参展商证名额。一个标准展位3名计。

2、车辆及工程机械展区的参展单位,其名额为每5㎡按1名计算(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小于5㎡按1名计)。

3、铁石制品展区的参展单位,参展商证名额为每10㎡按1名计(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

4、化工及矿产展区的名额分配,每个展位(2mx2m)按2名计。

特此说明。

 

               省商务厅外贸处

                       OO八年九月十七日

      

最佳浏览:IE6.0以上版本1024*768屏幕分辨率 版权所有:中国湖北省商务厅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 邮编:430022 技术支持:027-62039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