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外函字[2008]137号
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第104届广交会展位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有关企业:
第104届广交会全面迁移至琶洲展馆,并首次拆分为三期举办,出口展区由34个展区进一步细化为15类、50个展区(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有关通知www.cantonfair.org.cn)。商务部日前下发《商务部办公厅有关印发<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贸字[2008]116号,省商务厅广交会管理系统已链接该文件)明确了广交会改革方案,我交易团已依照该方案精神对104届广交会展位进行了分配。
现将展位分配情况及参展须报送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安排及费用(详见附件一。备注:本届因大会工作原因,目前仅有品牌企业和预申报进入特装区的企业明确了展位位置,其余一般性展位位置暂无法确定,将另行通知。请企业近期登陆“参展易捷通”关注展位号信息,展位信息公布后,请企业在网上登记展位负责人,打印《广交会出口展位使用责任书》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
二、汇款要求
参展企业应于9月25日前将参展费用付至下列帐号:
帐户:湖北省诚信商务会展服务中心
开户行:浦发江汉支行
行号:218288
帐号:70030154710000013
*汇款用途请务必注明企业名称及“第104届广交会”;武汉市外单位请电汇付款,武汉市内单位请用转账支票在本单位开户行倒进帐。
注:为保障交易会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各参展企业务必于汇款后将付款凭证传真报省商务厅外贸处以确认摊位。未能按期付款确认展位的企业,将不保证展位安排,该展位可能被重新分配。
三、参展企业可在我厅网站www.hbdofcom.gov.cn广交会专栏,进入广交会管理系统查询展位分配及费用表。
四、参展资料报送要求(以下4项资料相关表格均可在“广交会管理系统”下载,均须于9月2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
1、展品网上登记。为优化展品结构,加强展品管理,我团统一组织参展企业在“网上广交会”进行企业信息及展品网上登记。(企业需填报《网上广交会信息申报表》、《网上广交会产品申报表》)
2、《广交会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请加盖公章。
3、《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请加盖公章。
4、《广交会治安防火、卫生保障责任合约书》(请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各市分团须与所辖企业签此合约书,并以分团名义与省团签合约书。在汉有关企业将签署的合约书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五、证件办理
从本届起,参展商将使用硬卡式IC智能证件。请各企业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详阅《第104届广交会网上办证指南》。请各企业将符合办证要求的参展商照片(相片必须是大一寸(40X50毫米)证件专用彩照,彩照应是用相片纸洗印的光面照片,彩照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占相片的2/3,其中,相片上端距头顶2-3毫米,下端距下颌5-8毫米)及身份证复印件报所属交易分团及有关市商务局,在汉有关企业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有关筹备工作特装图纸申报、证件办理具体要求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葛翔、陈冠兰
电话:027-85774084、85778870
传真:027-85799021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一、参展企业展位安排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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