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外函字[2008]132号
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马来西亚“2008中国
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中马经贸关系继续向前发展,商务部拟于2008年12月继续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马来西亚第五届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 作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展览会的海外延伸,该展览定位为“区域性的国际专业博览会”,即:立足马来西亚市场,面向东盟,辐射南亚和中东地区;展品题材相对集中和专业。
根据该展会国内协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州展览公司提供的最新消息,现将该展览有关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12月18-21日
二、地点: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规模:展览面积约7000平方米
四、2008年该展会将发展成四大题材的专业展览同期举办---机械电子展览会、家居用品及饰品展览会、建筑材料展览会和食品及饮品展览会。展品范围如下:
1、机械电子类:电动车、助动车、微型点击、五金工具、大小机械、汽(摩托)车及配件、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电力设备、纺织机械和机床设备、各类电子通信设备、网络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数码产品等;
2、家居用品及饰品类:家用小电器、竹制家品、大小家用电器及各类家居塑料用品、不锈钢用品、陶瓷制品、DIY产品等;
3、建筑材料类:铝门窗、屋顶建材、卫浴设施及配套五金件、地板、陶瓷墙地砖、石材等铺装材料、建筑用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幕墙、各类门窗、运动康体、运动场馆专用设施等;
4、食品及民族特色产品类:各类粮食食品、果蔬产品、水产品及特色食品、民族特色产品包括清真食品、回族民族用品、回教日用品等、
五、参展费用
1、摊位费:RMB14800元∕9平米(含基本展具配置)
2、展品运费:RMB1200元∕立方米(含国内制定集货点至展馆展位上之单程运费。展品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收取,以此类推)
3、关税:按产品货值30%收取
4、报名费:RMB 1800元∕企业(国内外通讯联络资料邀请函等)
5、人员费:待报名确认后,组展行程、商务考察内容确定之后另行通知。
六、资金支持。
1、展位费补贴
该展览已由协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公司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用于补贴参展企业的展位费。
2、人员费补贴
省商务厅已于上年度将该展览列入2008年国际市场开拓计划(见《省商务厅关于2008年国际市场开拓工作的意见》(鄂上外[2007]29号),并拟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安排资金对参展人员费用予以扶持和补贴,支持比例和限额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参展报名
请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9月12日前报省商务厅外贸处。展会协办单位将根据企业报名情况于9月份派员赴东南亚进行定向招商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海外买家团到会采购。
联系人:赵燕、陈冠兰
电话:027-85774084,85778870
传真:027-85799021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申请表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