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外函[2008]094号
关于预申报第104届广交会第三期展位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相关企业:
广交会从第104届起将分三期举办。为准确确定展览规模,较好反映企业参展实际需求,充分满足广大参展企业对展位的需求,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再次核实第104届广交会展位需求的函》(商贸促函[2008]115号),要求对第三期各个展区需求情况进行核实。请你们认真填报调研反馈表的以下内容:
一、初步满足本地区/本企业展位需求下的各展区展位数;
二、基本满足本地区/本企业展位需求下的各展区展位数;
三、充分满足本地区/本企业展位需求下的各展区展位数。
请于2008年6月10日前传真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葛翔、赵燕
电 话:027-85774084
传 真:027-85799021
附件:调研反馈表(可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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