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31

特急

鄂商外函字【2008006

省商务厅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通知》(商广函字[2008]11号),现将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组展指导思想

根据部领导关于第103届作为广交会改革前过渡的一届,格局不作大的变动的指示精神,经商务部批准,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度扩容,继续优化组展和分配模式,坚持统筹兼顾,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办广交会质量和办会水平,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时间、地点

103届广交会于2008415-30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流花路展馆举办,两馆两期不变。  第一期415-20日,第二期425-30日,换展期421-24日。

三、总体规模及布局

(一)总体规模

103届全面使用琶洲展馆    B区(即琶洲展馆二期工程);不再使用流花路展馆原13号馆,琶洲展馆A区(即琶洲展馆一期工程)原26号馆负一层展厅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22.026.0展馆北侧户外展棚。

(二)展区布局

1、合理设置展区布局

103届出口展区按工业类及医药保健类、纺织服装类、日用消费品类礼品类等五大类产品分34个展区。根据展位供求状况,结合展馆实际情况和展区相关程度,合理调整展区规模和位置,其中医保、园艺、办公和体育展区位置调至琶洲展馆。

进口展区规模及位置基本保持不变。

2、调整展馆编号

103届起,广交会展馆启用新的展馆标示系统:琶洲展馆A区编号由21-28号馆改为1-8号馆;琶洲展馆B区编号为9-13号馆;流花路展馆在原馆号前加“L”,即原1-14号馆改为L1-L14号馆。(第103届展区平面示意图见附件1

四、筹、撤展时间调整

鉴于第103届取消琶洲展馆A区的原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琶洲展馆A区第一期恢复第102届前的筹、撤展时间安排,即:筹展时间为410-14日(1200),撤展时间为420日(1800-21日。

琶洲展馆B区筹、撤展时间安排与A区基本相同。

五、组展工作安排

(一)进口展区

103届进口展区将继续加强对参展企业和展品的审查,提高参展企业质量,确保展品来自境外。进口展区设在第一期琶洲展馆A4.25.2号展厅,展品以消费品类为主,工业类为辅,按产品类别具体设定9个产品区: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具体内容请查阅广交会官方网站。

(二)出口展区

103届出口展区仍设保证性(含品牌类和名优新特类)、分配性、招展性三类展位。

1)保证性展位(含品牌类展位和名优新特展位)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1、品牌类展位

本届新增展位中1500个用于增加品牌类展位(详见附件3)。我省交易团已于117《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新增品牌保证性展位的紧急通知》组织了新增品牌类展位申报。

外贸司将于24确定新增品牌类展位企业名单及展位数量安排方案,外贸中心于35将品牌类展位位置安排方案(包括展位布置图)通知各相关交易团,抄送相关商会。

2、名优新特类展位

103届名优新特类展位类别和数量保持不变,我省交易团已于129《省商务厅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名优新特类保证性展位的紧急通知》(鄂商外函【2008005号)文,通知企业申报。各商会按名优新特类展位评审及安排办法,拟定企业名单及展位数量安排方案,报外贸司批准后,于218通知各相关省市交易团,抄送外贸中心。名优新特类展位位置在安排特装区展位时一并确定。

2)分配性展位和招展性展位的申报

1、分配性展位

103届分配性展位按“保持存量,分配增量”的原则安排。鉴于第104届将进行组展体制和分配方式的改革,本届新增展位仅限第103届广交会使用。

2、招展性展位

招展性展位本届重新申报,按照目前各展区属性,仍由各商/协会按本会招展性展位安排办法,安排企业参展。

3、分配性展位和招展性展位申报要求

为严格管理,提高展位分配的透明度,第103届广交会外贸中心在原网络备案系统基础上,开发了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公开展位申请程序、办法,建立包括网上展位申请、审核、安排和管理在内的系统流程。有关各方均可查询和监督,提高展位分配的透明度。

要求企业开放式提交展位申请,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外网平台(http://www.cantonfair.org.cn)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交各类展位申请、联营参展申请(因时间关系,本届品牌类和名优新特类展位申请仍按往届办法执行),同时,向省交易团提交书面申请及评审资料各省级交易团将对企业进行网上参展资格初核,外贸中心对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商/协会对保证性名优新特类和招展性展位申请资料进行复核。企业可通过系统外网查询审核情况;展位安排情况将于网上公布,并在组展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布参展企业和联营企业名单。

从第103届起,限定一个企业在一个展区,申请1个展位的,只能填报1个联营企业,如申请2个以上展位的,最多只能填报2个联营企业。企业须在申请参展同时申报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不得变更。

分配性摊位及招展摊位展位申报截止期为218。请企业认真研读《新展位备案流程功能说明》及《参展易捷通平台功能补充说明》(见附件2),按要求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平台(http://www.cantonfair.org.cn),完成参展申报。

(三)完善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广交会参展企业结构,提高参展质量,本届修订完善了《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详见附件3

(四)加强管理,建立企业“黑名单”

建立广交会企业“黑名单”制度。各省交易团、商/协会亦相应建立本单位企业“黑名单”。

103届广交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中间又适逢春节长假,务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组展事务,确保组展工作环环相扣,严格在组展时限内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并请按本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工作,汇总企业申报书面表格,初核后加盖公章,统一上报省商务厅外贸处省直有关企业书面表格请直接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组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103届展区平面示意图

      2.《新展位备案流程功能说明》、《参展易捷通平台功能补充说明》

     3. 《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出口展)》(新修订)

4.第103届组展工作时间安排表(出口展)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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