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鄂商外函字【2008】006号
省商务厅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通知》(商广函字[2008]11号),现将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组展指导思想
根据部领导关于第103届作为广交会改革前过渡的一届,格局不作大的变动的指示精神,经商务部批准,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度扩容,继续优化组展和分配模式,坚持统筹兼顾,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办广交会质量和办会水平,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
、时间、地点
第103届广交会于2008年4月15-30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流花路展馆举办,两馆两期不变。 第一期4月15-20日,第二期4月25-30日,换展期4月21-24日。
三、总体规模及布局
(一)总体规模
第103届全面使用琶洲展馆 B区(即琶洲展馆二期工程);不再使用流花路展馆原13号馆,琶洲展馆A区(即琶洲展馆一期工程)原26号馆负一层展厅、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及22.0、26.0展馆北侧户外展棚。
(二)展区布局
1、合理设置展区布局
第103届出口展区按工业类及医药保健类、纺织服装类、日用消费品类、礼品类等五大类产品分34个展区。根据展位供求状况,结合展馆实际情况和展区相关程度,合理调整展区规模和位置,其中医保、园艺、办公和体育展区位置调至琶洲展馆。
进口展区规模及位置基本保持不变。
2、调整展馆编号
第103届起,广交会展馆启用新的展馆标示系统:琶洲展馆A区编号由21-28号馆改为1-8号馆;琶洲展馆B区编号为9-13号馆;流花路展馆在原馆号前加“L”,即原1-14号馆改为L1-L14号馆。(第103届展区平面示意图见附件1)
四、筹、撤展时间调整
鉴于第103届取消琶洲展馆A区的原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琶洲展馆A区第一期恢复第102届前的筹、撤展时间安排,即:筹展时间为4月10日-14日(12:00),撤展时间为4月20日(18:00)-21日。
琶洲展馆B区筹、撤展时间安排与A区基本相同。
五、组展工作安排
(一)进口展区
第103届进口展区将继续加强对参展企业和展品的审查,提高参展企业质量,确保展品来自境外。进口展区设在第一期琶洲展馆A区4.2、5.2号展厅,展品以消费品类为主,工业类为辅,按产品类别具体设定9个产品区: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具体内容请查阅广交会官方网站。
(二)出口展区
第103届出口展区仍设保证性(含品牌类和名优新特类)、分配性、招展性三类展位。
(1)保证性展位(含品牌类展位和名优新特展位)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1、品牌类展位
本届新增展位中1500个用于增加品牌类展位(详见附件3)。我省交易团已于1月17日以《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新增品牌保证性展位的紧急通知》组织了新增品牌类展位申报。
外贸司将于2月4日确定新增品牌类展位企业名单及展位数量安排方案,外贸中心于3月5日将品牌类展位位置安排方案(包括展位布置图)通知各相关交易团,抄送相关商会。
2、名优新特类展位
第103届名优新特类展位类别和数量保持不变,我省交易团已于1月29日以《省商务厅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名优新特类保证性展位的紧急通知》(鄂商外函【2008】005号)文,通知企业申报。各商会按名优新特类展位评审及安排办法,拟定企业名单及展位数量安排方案,报外贸司批准后,于2月18日通知各相关省市交易团,抄送外贸中心。名优新特类展位位置在安排特装区展位时一并确定。
(2)分配性展位和招展性展位的申报
1、分配性展位
第103届分配性展位按“保持存量,分配增量”的原则安排。鉴于第104届将进行组展体制和分配方式的改革,本届新增展位仅限第103届广交会使用。
2、招展性展位
招展性展位本届重新申报,按照目前各展区属性,仍由各商/协会按本会招展性展位安排办法,安排企业参展。
3、分配性展位和招展性展位申报要求
为严格管理,提高展位分配的透明度,第103届广交会外贸中心在原网络备案系统基础上,开发了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公开展位申请程序、办法,建立包括网上展位申请、审核、安排和管理在内的系统流程。有关各方均可查询和监督,提高展位分配的透明度。
要求企业开放式提交展位申请,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外网平台(http://www.cantonfair.org.cn)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交各类展位申请、联营参展申请(因时间关系,本届品牌类和名优新特类展位申请仍按往届办法执行),同时,向省交易团提交书面申请及评审资料;各省级交易团将对企业进行网上参展资格初核,外贸中心对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商/协会对保证性名优新特类和招展性展位申请资料进行复核。企业可通过系统外网查询审核情况;展位安排情况将于网上公布,并在组展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布参展企业和联营企业名单。
从第103届起,限定一个企业在一个展区,申请1个展位的,只能填报1个联营企业,如申请2个以上展位的,最多只能填报2个联营企业。企业须在申请参展同时申报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不得变更。
分配性摊位及招展摊位展位申报截止期为2月18日。请企业认真研读《新展位备案流程功能说明》及《参展易捷通平台功能补充说明》(见附件2),按要求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平台(http://www.cantonfair.org.cn),完成参展申报。
(三)完善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广交会参展企业结构,提高参展质量,本届修订完善了《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详见附件3)。
(四)加强管理,建立企业“黑名单”
建立广交会企业“黑名单”制度。各省交易团、商/协会亦相应建立本单位企业“黑名单”。
第103届广交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中间又适逢春节长假,务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组展事务,确保组展工作环环相扣,严格在组展时限内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并请按本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工作,汇总企业申报书面表格,初核后加盖公章,统一上报省商务厅外贸处。省直有关企业书面表格请直接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组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03届展区平面示意图
2.《新展位备案流程功能说明》、《参展易捷通平台功能补充说明》
3. 《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出口展)》(新修订)
4.第103届组展工作时间安排表(出口展)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