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 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各进口展区代理机构,各有关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的管理,优胜劣汰,让更多管理规范、重合同、守信用的施工单位为参展商提供服务,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拟对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重新实行资质认证,修订后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由各交易团(分团)、商/协会、各进口展区代理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外贸中心按照《管理办法》对申请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的施工单位请于2008年1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详见<<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送达或寄到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展务科,邮编:510014
联系人:陈翔、郑晓虹
联系电话:020-26080817,26080830
传真:020-86681600
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凭据是申报资质认证的材料之一,请各施工单位在申报资质认证前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安全保证金。具体帐号如下:
单 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城北支行
帐 号:618-880001935308093001
二、外贸中心将于2008年1月下旬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公布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三、外贸中心将于2008年1月下旬组织通过初审的施工单位进行广交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四、外贸中心将于2008年2月在广交会网站公布通过考核获得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并向交易团(分团)、商/协会、招展代理发出书面通知,传达至各参展企业。同时外贸中心与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签署合同。
对未通过考核的施工单位,外贸中心将在公布获得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交纳的安全保证金。
专此通知。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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