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7

关于对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
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各进口展区代理机构,各有关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的管理,优胜劣汰,让更多管理规范、重合同、守信用的施工单位为参展商提供服务,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拟对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重新实行资质认证,修订后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由各交易团(分团)、商/协会、各进口展区代理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外贸中心按照《管理办法》对申请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的施工单位请于2008114日前将申请材料(详见<<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送达或寄到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展务科,邮编:510014

  联系人:陈翔、郑晓虹

  联系电话:020-2608081726080830

  传真:020-86681600

  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凭据是申报资质认证的材料之一,请各施工单位在申报资质认证前向外贸中心交纳35万元安全保证金。具体帐号如下:

  单 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城北支行

  帐 号:618-880001935308093001

  二、外贸中心将于20081月下旬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公布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三、外贸中心将于20081月下旬组织通过初审的施工单位进行广交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四、外贸中心将于20082月在广交会网站公布通过考核获得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并向交易团(分团)、商/协会、招展代理发出书面通知,传达至各参展企业。同时外贸中心与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签署合同。

  对未通过考核的施工单位,外贸中心将在公布获得第103104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交纳的安全保证金。

  专此通知。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最佳浏览:IE6.0以上版本1024*768屏幕分辨率 版权所有:中国湖北省商务厅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 邮编:430022 技术支持:027-62039277